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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2年9月18日    |    阅读:4344 次    |    关键词: 立成知识产权    代理    专利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申请    无效    答辩    

一、专利权的无效

为了维护公众的利益,使专利权只保护那些真正应当保护的发明创造,专利法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6个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

    无效程序对于调整专利权人与公众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事实上许多无效宣告请求都是在所谓“反诉”中出现的,即当专利权人向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控告某个单位或者个人侵犯专利权时,被控告的单位或个人当确有理由认为该专利权不应授予时,可以反过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二份,申请书应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可不予考虑。  

    专利复审委员会把文件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答复,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修改不得扩大原专利保护范围。专利权人不答复的不影响审理进行。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任何一方如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审委员会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为终局决定。

专利局在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予以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已经执行的侵权处理或已经履行的合同不具追溯力。但专利权人恶意造成他人损失的应给予赔偿,显失公平的返回部分或全部费用。

二、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的理由

专利权无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下列要求:
    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的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的规定。
    二、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说明书应当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和“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的规定。
    三、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走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的规定。
    四、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规定。
    五、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权利”的规定。
    六、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书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的规定。
    七、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措施”的规定。
    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妨害公共利益。
    九、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明文规定的“科学发明、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植物新品种和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不予授予专利的范围。
    十、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属于在后的申请人,违反专利法关于“两人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在先申请人已获得了该项发明的专利权,排斥了第三人获得专利权的批准。  

三、不予受理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法的无效宣告,应由申请人提出书面请求,请求书中应写明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请求书应结合相应的证据具体说明宣告无效的理由,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书不符合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下列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列举的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见“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的理由”);

  二、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已受理了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第三人又以同一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书,不予受理,即重复的请求书,在后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提出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应当提供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没有提供的,请求无效宣告的请求不予受理;

  四、请求人提交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的格式,申请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不能补正,期限届满,专利复审委员会可视为该无效宣告请求没有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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